关于2025年上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压实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建设工程监管力度,结合我区建设领域发展实际,区建管委于2025年上半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上半年,我委共组织参与巡查24次,其中组织二、三级巡查23次,参与市总站巡查1次。涉及建设工程24个,总建筑面积105.5万平方米,建设单位23家,施工单位24家,监理单位15家。巡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以及属地街镇,对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和文明施工等方面实施全面核查,并对工程实体、材料质量和大型机械安全状况进行抽检。
二、巡查情况
2025年上半年,被抽查的项目质量安全情况平稳有序、总体受控,但仍存在一定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
1.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部分项目脚手架底部及架体上材料违规堆放;作业区域脚手板未全部铺设;脚手架首层连墙件局部缺失,水平内隔离杆件局部被拆除;抛撑缺失或设置不到位。
2.大型机械维护不到位。个别项目塔吊风速仪损坏;少数标准节爬梯错位;塔帽爬梯护圈变形;变幅卷筒未留隔离槽。个别项目人货梯电缆导向架设置不齐全;超载保护装置无效;重量显示器数据不显示。
3.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安全员不满足配置要求,部分项目安全员考勤率不达标、安全日志未及时更新。
4.高处作业临边防护缺失。部分项目门窗未安装区域、楼梯边缘、脚手架架边防护、电梯井边缘等高处危险位置临边防护存在缺失。
5.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部分项目存在使用非标开关箱、电缆浸泡在水中、分配电箱放置在脚手架上、未按规定设置一机一闸、塔吊专用开关箱外接其他线路等违规行为。
(二)质量问题方面
1.二结构工程施工存在缺陷。部分项目填充墙水平拉结筋间距偏大、钢丝网罩面底部未完全覆盖到位、灰缝不饱满;构造柱箍筋间距偏大、存在轻微裂缝。
2.钢筋设置及绑扎不规范。个别项目出现箍筋割断后未及时焊接固定、上部纵筋未伸至主梁上部最外侧纵筋内弯锚、上下层板筋间未设置钢筋马凳、水平钢筋端部安装PC梁时割断未修复、PC梁钢筋外露端部未落到梁底等情况。
3.材料及试块制作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材料综合台账更新不及时或填写不完整、试块制作台账缺少取样员、见证员签字;个别项目试块标准养护条件不满足规范。
(三)市场行为方面
1.维权告示牌信息有误。部分项目维权告示牌上工资发放日期、分包单位、监管部门等信息存在错误,个别项目维权告示牌已拆除或未在醒目位置处张贴。
2.工人实名制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总、分包单位工人实名制信息录入不全,用工信息未及时更新或退场工人未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3.管理人员配置不足。部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符合项目规模要求。
4.超龄用工问题。部分项目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等存在超龄用工现象。
5.工程款支付担保缺失。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及时或足额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个别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未续。
三、行政措施
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共开具整改通知单24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9份,发现隐患数量270余条,已全部整改闭环。对9名项目经理未履行法定职责的不良行为共记分26分,对5名项目总监未履行法定职责的不良行为共记分7分。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深刻意识到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管理的重要意义,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作为核心任务,扎实履行好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进一步健全项目内部管控机制,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各项标准规范在施工一线得到严格执行。
二是要做好隐患闭环工作。各参建单位要对标对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问题逐一销项,对于整改不力或敷衍了事的责任单位,我委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外,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巡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项目中存在的类似问题,杜绝同类隐患反复出现。
三是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嘉定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嘉建管安〔2024〕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安全质量专项培训,重点强化对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掌握,提升全员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树牢企业安全发展和质量管控理念,助力我区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