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燃气事务中心召开第三季度安全例会推进液化气用户安检等工作
2016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将开始实施,新条例增加了液化气统一配送、上门安检一年一次等内容。为确保新条例的顺利实施,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于8月19日召开第三季度安全例会,部署推进液化气用户安检等工作。区内各燃气公司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落实了液化气用户的上门安检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的前期准备工作。会上,嘉定燃气公司、百斯特公司、东海液化气安亭分公司的领导,汇报了液化气用户安检工作的落实情况;对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的准备工作,进行了交流。
液化气用户的安检,是《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后,对液化气企业作出的一项明确的职责要求。由于各企业的用户面广量大,分散,企业安检力量有限。目前各企业正在克服困难,抓紧落实安检工作,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对统一配送瓶装液化气,各企业均认为,统一配送是方向,是为民的实事,是企业经营方式的转变,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涉及平台建立健全,用户资料更新,人员招聘、培训,车辆配备,供应站点功能转换等等,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为了做好液化气用户安检,区燃气管理事务中心要求各液化气经营单位落实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建立安检队伍;二是做好用户资料更新,做好安检告知书、安检记录确认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做好安检计划,分步实施;四是抓好安检工作的检查落实。整个液化气用户安检工作,2016年年底前,除嘉定燃气以外其他几家企业,必须完成第一轮安检。嘉定燃气的用户第一轮安检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用户安检,必须做到:年初计划,全年执行,每月抽查,年终考核。对于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的准备工作,要求企业首先做好用户信息平台更新,探索以“二维码”形式,对钢瓶进行管理;其次,结合用户安检,更新用户信息。再者,以嘉定燃气公司为主体,开展统一配送的调研,梳理出统一配送全过程中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提交领导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