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053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0年03月27日 | 主题分类: | 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 |
关键词: |
关于加强本区地下管线交底和做好 管线外损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
嘉建管〔2020〕13号
关于加强本区地下管线交底和做好
管线外损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
区水务局、嘉定城发集团、嘉定供电公司、上海燃气市北销售公司、中国电信嘉定电信局、中国移动嘉定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定分公司、上海嘉定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本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114号)、《上海市城市地下管线保护规定》(沪住建规范〔2017〕8号),根据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管线交底和管线外损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本区上述两项工作的落实开展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地下管线交底
1.办理时间:在办理掘路许可前;
2.办理主体:由工程建设单位(一般是管线或道路工程)
向管线权属单位办理;
3.办理时限:管线权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管线
交底卡;
4.交底备案:由工程建设单位向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
务中心备案;
5.监管部门:区建设管理委、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对管线交底工作进行监管;
6.工作联系:请各管线权属单位明确负责管线交底工作
的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并按附表表式在4月2日前报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备案。
二、关于地下管线外损事故上报
1.一事一报:管线外损事故发生后,涉事工程建设单位
及受损管线权属单位按附表表式和“一事一报”要求,及时报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其中,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管线外损事故应当第一时间上报,并同时报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2.统计月报:管线权属单位将本区范围内发生的地下管
线外损事故,按附表表式于每月20日前报送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汇总整理后,于每月25日前报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和区建设管理委;
3.工作联系:请各管线权属单位明确负责管线外损事故
统计的联络人和事故处置应急电话,并按附表表式在4月2日前报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备案。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管线交底和管线外损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沪综管中心〔2019〕22号);
2.本区地下管线交底及应急通讯录
联系人: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胡丽娟 69986261
嘉定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事务中心 樊月波 59529622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