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5-015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5年04月30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5〕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5〕15号关于做好本区2025年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街镇: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25〕79号)工作部署及市住建委工作要求,现就本区2025年度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内容
调查对象为本区所有行政村。调查数据截止时点为2025年5月22日。统计内容包括村庄概况、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情况,以及反映村庄风貌的照片(10张)。
二、统计工作要求
各涉农街镇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尽快开展动员培训,及时下发材料,认真学习统计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熟练掌握统计方法。组织推进统计调查,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指导推进。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坚决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涉农街镇、行政村安排调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录入信息。
(一)调查人员现场填写纸质调查表、拍摄照片后,在电脑端将调查信息录入村镇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s://czjs. mohurd.gov.en)。
(二)调查人员下载安装村镇建设管理平台手机端应用程序,使用智能手机现场采集、录入信息。
各涉农街镇应于5月22日前完成区域内数据的填报、汇总和初审工作,将电子数据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到区建设管理委。
在部级数据审核阶段,各涉农街镇应根据部级下推的审核意见,逐一核实、修改后上报定稿数据。住建部核定数据后,应及时报送定稿版纸质数据,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街道或镇政府公章。
如遇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请与技术咨询单位联系。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