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8201000-2024-016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生效日期: 2024年05月09日 文 号: 嘉建管[2024]1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4]16号

关于做好本区2024年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涉农街镇: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24〕116号)、市住建委《关于做好本市2024年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沪建村镇〔2024〕199号)的要求,现就本区2024年度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内容

调查对象为本涉农街镇所有行政村。调查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统计内容包括村庄概况、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情况,以及反映村庄风貌的照片。

二、统计工作要求

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村的调查工作,及时将培训材料发放给调查人员,严格组织培训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对指标理解有偏差、调查不细致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综合指标应按条线书面征询区相关部门意见,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各镇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坚决防范和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情况。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2024年村庄建设统计需报送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其中,电子数据通过电脑端将调查信息录入“全国村庄建设信息系统”(https://czjs.mohurd.gov.cn)。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各镇应于5月20日前完成区域内数据的填报、汇总和初审工作,将电子数据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到区建设管理委。

在部级数据审核阶段,各街镇应根据部级下推的审核意见,逐一核实、修改后上报定稿数据。住建部核定数据后,应及时报送定稿版纸质数据,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如遇信息系统技术问题,请与技术咨询单位联系。

业务咨询联系人:苏奚         联系方式:69989764

技术服务电话:010-57484832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