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8201000-2024-012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生效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文 号: 嘉建管〔2024〕1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4〕12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建筑工地分级管控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各项目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夯实参建各方主体职责,区建设管理委根据区情实际制定本分级管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定区建筑工地分级管控方案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嘉定区建筑工地分级管控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夯实参建各方主体职责,区建设管理委拟对全区建筑工地实施分级管控,结合本区建筑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聚焦事故工地和前期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工地,对全区建筑工地开展阶梯式分级管控,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行业监管高压态势。

二、工作原则

(一)管控对象

全区在建在监建筑工地。

(二)分级标准

每季度根据项目分级管控评分表(附件)进行评分排序,排名后5%的工地为“红色”工地,排名前5%的工地为“绿色”工地,其余项目标注为“黄色”工地。

(三)评定时间

    根据安标季度复核评定时间,评定完成时间为每季度首月20日。

(四)管控要求

“红色”工地为重点监督工地,在工地主要出入口张挂红色警示牌,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实地带班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当季度安标季度复核结论不能评为优良。

“黄色”工地为重点关注工地,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实地带班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

“绿色”工地为低风险工地,监管部门视实际情况开展监督抽查,涉及施工周期较短的小型项目,可根据企业提交的自评报告适量减少监督抽查频次。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代建)单位应落实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按照分级管控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管理人员履职到位,日常工作开展到位,隐患问题处置到位。

(二)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区建管委所属监管中心定期开展全区在建在监建筑工地评级工作,形成建筑工地分级管控台账。

(三)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街镇应充分发挥属地化网格监管优势,根据工地具体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闭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四、其他

本方案为试行方案,2024年2月至6月以北虹桥区域和嘉定新城核心区为试点推进20247月起,本区在建在监建筑工地全面施行。

 

附件:建筑工地分级管控评分表

 

 

 

 

 

 

 

 

 

 

 

 

 

 

 


附件  

建筑工地分级管控评分表

报建编号

项目名称

工地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安全

其它

总扣分

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扣20分)

未购买安责险(扣20分)

未按规定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或安装数量达不到文件要求(扣20分)

未安装视频监控或安装后未与区级、市级监管平台对接(扣20分)

因文明施工问题被移交城管部门处置(扣20分)

建设单位未落实安全首要责任(扣20分)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到岗率80%-50℅分别扣10分,低于50℅分别扣20分)

安全质量事故发生情况(扣100分)

行政处罚次数(每处罚一次扣40分)

发生属实负面舆情(发生一起扣20分)

暂缓单开具数(每开具一张扣20分)

整改单开具数(每开具一张扣10分)

相关信息化工作落实滞后(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