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4-004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4年02月05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4〕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4〕4号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区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的通知(委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机关: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切实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将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下达你单位,并就“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3.00万元。上述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预算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二、你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会议费预算为3.00万元。
三、2024年预算执行中,你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从严控制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因公出国、公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标准,加大经费节减力度。
四、要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决算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