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8201000-2023-040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生效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文 号: 嘉建管〔2023〕40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3〕40号

关于开展本区街镇和区管企业自管道路照明设施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各区管企业:

根据区领导相关工作指示,为全面梳理我区道路照明设施现状,摸清底数,提升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和管护水平,从即日起开展自管道路照明设施排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二、排查内容

排查范围主要包括灯杆、灯具、控制箱和线路等道路照明设施。

1.灯杆稳固性:检查灯杆的基础是否稳固,是否有倾斜、松动等情况。对于灯杆不稳固的情况,应采取加固措施,如加固灯杆基础、增加支撑杆等,确保灯杆的稳定性

2.灯具照明效果:检查路灯的照明效果是否良好,是否有路灯不亮、照度不足等情况。对于路灯不亮、照度不足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灯具,确保路灯的正常照明。

3.控制箱检查:检查控制箱体是否损坏、锈蚀,是否安全接地无漏电,箱内电器装置是否良好。对于箱体损坏、锈蚀、无安全接地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或修复问题箱体,确保控制箱完好。

4.电缆线路检查:检查路灯的电缆线路是否完好,是否有老化、破损、接触不良等情况。对于电缆线路老化、破损、接触不良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电缆线路,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

5.周围环境检查:检查路灯设施周围的环境是否存在杂物、垃圾等,是否有影响路灯正常使用的情况。对于路灯周围存在杂物、垃圾等情况,应及时清理路灯周围的环境,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立即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并填报《自管道路照明设施量清单》(附件1)、《自管道路照明设施排查整治汇总表》(附件2),并分别于2024年1月20日、3月31日前报送至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2024年起,区建管委将每季度组织开展道路照明设施专项检查,自管道路照明设施的亮灯率、设施完好率和及时修复率、开关灯时间准确率(以照明控制器时间为准,偏差不超过5分钟)等主要指标纳入行业考评范围。

本区辖区内其他自管道路照明设施单位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联系人: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 樊月波

电 话:59529622

 

附件:

1.《自管道路照明设施量清单》

2.《自管道路照明设施排查情况汇总表》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