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E8201000-2023-022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生效日期: 2023年06月28日 文 号: 嘉建管〔2023〕22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3〕22号

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2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明确监管手势,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标准特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2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嘉定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2条措施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627

 

 

附件

 

嘉定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12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营造政府严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的共管共治氛围,完善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特制定以下12项举措。

一、提管理标准,严格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控    

出台《关于加强本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承发包管理、安措费使用、风险隐患排查、危大工程管理、关键人员到岗履职、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作业管理、施工工期工序管理等方面提高要求。区管委强化监督管理手势,严肃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签订责任书,压实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明确责任边界,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前置要求;在建设工程项目首次交底时,要求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职责义务,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书将纳入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三、运用信息手段,提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能效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信息化管理持续推进本区建筑工地智慧管理,各建设工程项目监控、塔吊、深基坑等重大风险源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联接区城运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实现建筑工地远程监管目标充分运用本市工地安全管理平台小程序,严格督促参建单位按照行业要求做好安全隐患综合检查、专项自查、重大隐患排查,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闭环。指导属地街镇推进“安嘉行”在辖区内建筑工地全覆盖,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痕迹管理

四、开展“双月攻坚”,确保专项安全检查全覆盖

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综合采取“四不两直”“分组包片”“交叉互检”等方式,有计划开展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汛期基坑安全检查、重大隐患安全排查。每两月开展一次专项全覆盖“双月攻坚”安全督导,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清单,严肃整改闭环;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向跟踪、专人负责,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五、扩大飞行检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水平

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聘请业内专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大型机械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板块开展全覆盖“飞行检查”,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建议。针对飞行检查结果开展专题点评、案例分析,强化执法处置,对全区在建工地举一反三开展专题排查,为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加一把锁”。

六、鼓励隐患举报,扩大隐患排查公众参与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举报中心功能作用,鼓励建设工程参建人员通过12345、12319、12350等多渠道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奖励。区建管委严格核查被举报、投诉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对经核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形成“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严格处置”的良好氛围。

七、实行通报曝光,保持舆论监督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措施等信息,通过行业协会、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渠道进行曝光。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定期行业通报,运用区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曝光台”、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等,加大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通报曝光力度,做到警钟长鸣。

八、加大协同联动,织密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区建管委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完善隐患发现、抄送、处置机制,加强行业联动、行刑衔接,形成行业共促共管态势。发挥街镇网格优势,加强条块联动,提升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覆盖频加大对辖区内在建工程排查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九、强化培训考核,提升参建人员从业资质能力

区建管委定期对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行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考试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求参建单位及时调整人员岗位同时提请市住建委严格审核人员执业资格;全覆盖开展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进场作业。

十、浓厚安全氛围,增强工地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组织现场观摩、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悬挂安全生产标语以及全员学习《嘉定区建筑工地安全手册》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工地现场全体人员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氛围。

十一、加强信用震慑,提高违法违规企业失信成本

建立建设工程不良信用企业清单,将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履职不到位责任单位纳入不良信用企业管理,相关情况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按照《上海市在沪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0〕10号)相关规定,在规定时期内禁止其在本区内承揽业务、参与投标;同时,及时准确录入违法违规信息,严企业信用修复,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形成信用惩戒“威慑力”。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针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力的建设工程,纳入建设工程重点监督项目清单,加大监督频次,提升处置力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责令全面停工整改,进行全数隐患排查,没有整改到位一律不得复工;取消一切评优资格,严查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采取顶格处罚,严格审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在我区市场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