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3-019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3年06月06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3〕1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3〕19号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汇旺路新建道路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各项目参建单位,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3年5月1日上午8时59分许,汇旺路1288号道路和桥梁新建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这是在市、区三令五申要求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后,发生的一起因排管开槽基坑放坡未按方案施工,违规使用挖机吊装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对我区整体安全生产形势造成了恶劣影响。
该事故充分暴露出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缺失、安全管理混乱,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工人违规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等问题。经研究,对参建单位将依法依规做出以下处置(具体以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为准):
1、对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严肃信用惩戒,一年内从严审核其在我区市场准入条件,并暂停项目经理蒋某某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2个月。
2、对上海篆鑫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顶格处罚,一年内从严审核其在我区市场准入条件。
3、对上海嘉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严格处罚,暂停总监理工程师肖某某和监理工程师凌某某执业资格9个月。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区各建设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