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3-003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3年01月18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3〕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3〕3号关于我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一线人员稳岗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8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本市重点工程稳岗留工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建办发联〔2022〕7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制定本次阶段性财政补贴发放办法。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
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一线人员稳岗补贴资金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
二、补贴范围
在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间,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区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补贴按日计算、一次性发放。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基准按11月下旬日均实际上岗人数计算。
三、补贴对象认定
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补贴人员范围,具体由区建管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认定。
(一)补贴项目
1.区重大工程正式项目或预备项目;
2.其他参照区重大工程要求执行的项目。
(二)补贴人员
符合补贴标准的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一线施工、监理人员等,且相关人员已在工地实名制系统登记,并完成工地实名制系统签到。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填写《本区重点工程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如,工地人员明细(包括申领人员姓名、补贴天数、补贴金额和个人工资卡号等)。
五、申请材料报送
符合补贴标准的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总包单位等编制上报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对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完成初审。初审完毕后,项目建设单位报区重大办进行复审。复审完毕后,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报区建管委。
六、申请材料复核
区建管委收到申请补贴材料后,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系统等进行复核。
七、资金拨付
区财政局按照区建管委报送的审核材料,将政府补贴款一次性发放至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各申请主体应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立即向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完毕。
特此通知。
附表:本区重点工程稳岗留工补贴申请表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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