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2-022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09月21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2〕2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2〕22号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国庆假期前后本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各街镇、各建筑工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9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及前后各项防疫措施,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和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本市、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确保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国庆假期前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和装饰装修工程。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随机抽取与明察暗访方式;同时,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同步开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设管理委国庆假期及前后建筑工地疫情专项检查工作组,抓好各项检查工作部署与推进,区建筑业监管中心负责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专项检查工作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由委行政办与建筑业管理科负责人、区建筑业监管中心班子成员组成。各街镇要建立相应检查工作组,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工程项目的各项职责。
五、检查重点
(一)核酸检测及实名制情况
检查建筑工地“三色管理”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做好定期检测工作,服从属地街镇核酸检测的具体工作安排且不低于每 48 小时检测 1 次的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抗原检测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场人员实名制录入情况,核查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等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一致。
(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包括疫情防控小组组建、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设立专人专岗,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相应岗位是否到岗履职,以及国庆节、二十大、进博会期间是否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建筑工地出入口管理情况
检查建筑工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场所码和数字哨兵,是否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所有进入建筑工地的人员是否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验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新进工地务工人员进场是否做即时抗原检测;出入口是否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抗原试剂、体温枪、隔离衣、口罩、消毒液等)。居住在工地内临时外出人员、居住工地外通勤人员,每次进入工地时均是否查验人员健康码、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检测体温。
(四)现场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情况
检查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是否做好“一人一档”,由专人专职负责,所有现场人员的健康档案,每人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进退场时间等关键要素信息。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是否及时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教育交底应包括疫情防控对于个人的要求、防疫知识、健康监测、作业、住宿、用餐、出行等具体要求,并做好教育交底记录。
(五)疫情防控基本配置实施情况
检查工地是否按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区并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应急启用流程。现场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是否制定相应预案,提前与属地对接落实好工地外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建筑工地是否按要求安装“三区视频”并接入智慧工地平台。检查建筑工地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情况,其仓库应单独设置,口罩、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或使用应与施工现场相匹配,并建立物资收发和领用台账。检查预防性消杀工作开展情况,是否编制消杀专项方案,且消杀频次不得低于“防控指南”基本要求,并做好对应台账记录。
(六)属地街镇监管工程项目疫情防控情况
检查属地街镇监管的工程项目是否结合实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现场和人员管理、按规定开展核酸和抗原检测,以及现场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等情况。
(七)其它:《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沪肺炎防控办[2022]995号文)规定的其它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企业、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继续高度重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牢牢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统筹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坚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
(二)全面自查。各企业、各项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并在国庆节、二十大、进博会前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所有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应严格对照《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各项要求,督促工地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隐患整改闭环。
(三)务求实效。各街镇要切实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同步加强对属地监管项目关于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区建管委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落实整改,阶段性检查情况将及时进行梳理和总结,并上报市住建委和通报相关部门,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处置。本次专项检查将对全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与明察暗访,并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同步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责任不履行、措施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从严从重处置,并在全区公开通报。
附件: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表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检查表
工地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
检查项目 |
检查重点 | 检查结论(明确符合或不符合,不符合简要叙述) | |
1.核酸检测及实名制情况 | 非涉疫建筑工地(绿色)2 天 1 次,涉疫建筑工地(红、橙)每天 1 次。 | (现场抽查 5 人以上,检查核酸检测频次以及是否录入实名制) | |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应与实名制信息系统内人员登记和标准相匹配。 | |||
2.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 | 按规定设立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主要负责人均应现场履职。 每日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 ||
3.建筑工地出入口管理情况 | 设置 24 小时门岗值守。所有进入建筑工地的人员需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验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其中新进工地务工人员现场应做即时抗原检测。门卫应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抗原试剂、体温枪、隔离衣或防护服、口罩等)。 | ||
4.临时隔离区设置情况 | 制定临时隔离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应急启用流程;临时隔离区设置应与生活区、办公区有明显硬隔离,且应符合消防要求。 | ||
房间设置数量 300 人以下工地不少于 2 间, 300-1000 人工地不少于 4 间,1000 人及以上不少于 6 间。每个房间配置卫生间(或便桶)。 |
5.现场人员管理情况 | 做好“一人一档”,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进退场时间等关键要素信息;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 | |
6.视频监控安装情况 | 建筑工地和生活区出入口、临时隔离区、工程最高点(或塔吊处)应安装视频监控。 | |
7.防疫物资储备、使用情况 | 防疫物资仓库应单独设置,口罩、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或使用应与施工现场相匹配。应建立物资收发、领用台账。 | |
8.预防性消毒开展情况 | 应编制专项消杀方案,频次不低于基础要求,应有专门消杀人员负责。消毒作业时,应做好消毒人员、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业时间、作业点位等方面的记录台账。 | |
9.场所码布设情况 | 出入口应张贴场所码或设置数字哨兵,所有进入人员应扫码进场。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