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2-008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2年03月02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2〕08 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2〕08 号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
嘉建管〔2022〕8号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本区建筑工地参建各方、各燃气企业:
根据市区两级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领导干部“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对标本市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未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本区建设领域安全平稳,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形势特点和突出风险,通过组织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排查整治,加强本区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管力度,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各级责任,落实管控措施。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尤其是事故易发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3月10日前督促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同步开展排查整治,3月25日前完成全面排查,3月30日前形成本次排查整治报告。
三、检查范围
1.建筑施工。本区所有在建工程。
2.燃气安全。本区门站、液化气储罐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加气站、占压整治、旧管改造,以及使用燃气的厂房仓库。
四、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方面。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危大工程实施情况、消防安全情况等);疫情防控工作(流动人员管控、体温监测、公共部位消杀、人员健康登记情况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近期复工复产工作等。
2.燃气安全方面。依照《燃气场站安全检查表》重点检查现场站区管理、工艺设备和管道、安全设施(场站内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应急照明、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完好无损、能正常工作)、标志标识、工作现场管理、制度上墙情况、工作人员管理情况以及运行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协调沟通,夯实主体责任,确保行动扎实有效。
(二)深挖隐患风险,加强排查力度。本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属地街镇配合检查等方式开展,并结合结合领导干部“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区建管委领导将带队走访督查。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深入对标近期事故特点和当前突出风险等严格加强排查力度,对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的企业,将通过执法处罚、警示约谈等方式严肃处理,
(三)狠抓隐患整改,确保闭环销号。坚决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要求。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跟踪督导,确保闭环销号。
(四)坚持标本兼治,守牢安全底线。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保障水平。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