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E8201000-2021-006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生效日期: | 2021年03月09日 | 文 号: | 嘉建管〔202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嘉建管〔2021〕6号关于下达 2021年本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任务的通知
各涉农街镇:
为贯彻落实《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与养护指导意见》(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关于下达2021年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任务的通知》(沪建村镇〔2021〕59号)《嘉定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实施意见》(嘉建管联〔2020〕2号)的工作要求,确保完成本区乡村振兴重点目标任务,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21年本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任务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推进严重破损路桥基本达标改建
2021年应完成57.192公里严重破损村主路、支路及38座沿线危桥基本达标改建,其中:安亭镇4公里6座;嘉定新城(马陆镇)0.835公里1座;江桥镇2.758公里2座;徐行镇19.63公里2座;外冈镇14.98公里;华亭镇13.439公里15座;嘉定工业区1.55公里12座。(责任单位:安亭镇、嘉定新城(马陆镇)、江桥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
(二)开展示范村道路提升示范
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村,应对照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嘉建管联〔2020〕2号文件要求,开展道路风貌设计,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做到示范区域有特色,整村道路无破损,路桥设施有管养。开展示范村特色道路创建,外冈镇完成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特色道路示范、嘉定工业区完成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道路示范。(责任单位:安亭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嘉定工业区)
(三)做好集中居住归并点道路配建
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配套道路,应对照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嘉建管联〔2020〕2号文件要求,开展道路风貌设计,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开展集中居住归并点特色道路示范创建,嘉定新城(马陆镇)完成1个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归并点配套道路整体示范。(责任单位:嘉定新城(马陆镇)、外冈镇、华亭镇)
(四)落实日常管护
各涉农街镇应制定并下达长效管护和检查考核制度文件,落实日常巡查、保洁、养护队伍,做到村主路、支路及沿线桥梁的巡查、保洁、小修等日常管护工作全覆盖,定期开展镇级检查考核;结合农村公路路长制,延伸建立村内道路路长制;配合建设村内道路信息化场景。(责任单位:安亭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南翔镇、江桥镇、徐行镇、外冈镇、华亭镇、新成路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落实目标任务
各涉农街镇要统筹推进村内道路各项任务,严重破损村主路、支路、沿线危桥基本达标改建项目应在8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部竣工;每月25日前报送月度情况,11月底前明确次年严重破损道路改建任务清单,及时报送区建设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农民集中居住推进办应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农民集中居住归并点建设,明确道路建设项目和特色示范道路创建名单,保障项目计划安排,督促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开展区级检查考核,区建设管理委将会同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开展村内道路工作情况抽查。村内道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考核。
(二)强化资金保障,不留资金缺口
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考核,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涉农资金的统筹和保障工作。各涉农街镇是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筹集本级村内道路建设养护资金。鼓励探索从农村土地流转、上市、入股后的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内道路日常管护。
(三)强化工程监管,保障工程质量
各涉农街镇应严把设计环节,确保相关项目符合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嘉建管联〔2020〕2号文件要求;在施工环节,应聘请第三方监理,加强项目指导监督,掌握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在验收环节,应聘请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出具道路质量检测单,组织竣工验收,并邀请区建设管理委一同参加。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四)引导村民参与,开展共建共治
一是参与长效管护,通过补助、积分制等方法,引导村民采取自治共管方式,参与村内道路日常保洁、巡查、护路等。二是监督建设过程。对道路新改建、大中修项目,在施工前将标准要求村务公示,在重要环节施工时,由村民代表和项目监理共同监督,在建设过程中确保质量达标、村民满意。三是评议管护结果,将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制度、村内道路小修计划、严重破损路桥改建计划,按程序进行村务公开,定期组织村民评议,考评日常保洁、管护工作情况,并调整完善工作制度和计划安排。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