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000069 | 发布机构: | 区建管委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区建设管理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一是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二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要同步填写《公文公开发布建议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三是对本单位2010年以来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本单位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
2.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二是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三是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四是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
3.优化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一是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要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三是根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1.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二是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三是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科室或直属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四是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2.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一是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二是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三是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差评和“12345”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委行政办公室牵头研究确定,于3月31日前向社会主动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二是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在政府网站公示,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三是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是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作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
2.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与市级部门对接,根据行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列出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确定本系统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由委行政办公室牵头,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别负责各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解读和公众回应,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
六、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1.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等工作顺利开展。
2.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将《条例》和《规定》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进一步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附件: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节点 | |
1 | 一、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规范行政法规权威文本使用 | 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的,要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2 | 推进行政规范性统一公开 | 系统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 委行政办公室 | 全年 | |
3 |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 | 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厅发文的,要同步填写《公文公开发布建议单》,明确相关公开要求。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4 | 规范以政府公文为重点的政务信息管理 | 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单位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 | 委行政办公室 | 全年 | |
5 |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 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 | 委行政办公室 | 全年 | |
6 | 做好各类规划集中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专项规划,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 委行政办公室 | 上半年 | ||
7 | 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 | 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8 | 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 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9 | 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 | 委行政办公室 | 4月底前 | ||
10 |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 扩大政策解读范围 | 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建议开展解读。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11 | 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 | 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形式化解读。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2 | 合理选择解读形式 | 综合选用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3 | 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 | 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4 | 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 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5 | 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 | 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6 | 严格落实回复期限 | 通过网上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7 | 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 | 对于政务服务差评和“12345”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对反应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回应。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18 | 三、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续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 委行政办公室、城乡建设科 | 3月底前 |
19 |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 | 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 | 委行政办公室 | 全年 | |
20 |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 | 制订涉企政策需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21 | 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 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人民建议征集信箱”“随申办”移动端、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全年 | |
22 | 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 | 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11月底前 | |
23 |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持续对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优化调整,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 | 委行政办公室 | 全年 |
24 | 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 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 | 委行政办公室 | 9月底前 | |
25 | 六、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
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 主要领导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 委行政办公室 | 11月底前 |
26 | 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 | 委行政办公室 | 全年 | ||
27 | 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日常业务工作。 | 委机关科室、各直属单位 | 11月底前 | |
28 | 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制订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委行政办公室 | 4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