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041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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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海绵城市重点片区建设规划专家组评审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海绵城市重点片区建设详细规划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规划必要性

嘉定区地处长江、太湖流域碟形洼地的东缘,属长江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境内地势平坦,东北略高,东南及西南稍低。全区地面高程在3.8-4.5m间的面积占总面积的62.18%,城市开发边界内的现状区域内径流系数约为0.59。为保障防汛除涝安全,区域内地势较低洼地区建有圩区。现状保留圩区有嘉定老城圩区、蕰藻浜南部圩区、丰庄圩区、真新圩区等10个独立圩区(圩中圩),形成独立排水体系。除少部分片区,区域除涝能力基本达到10年一遇。圩区内以自排模式为主,但现状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偏低,基本采用1~2年一遇设计重现期;大部分监测断面水质为V类水,目前嘉定区水环境质量情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波动;现状城市开发区域的河道岸线以硬质护岸为主,水生态建设力度相对较小。因此,为有效衔接全市海绵城市规划,指导嘉定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的建设实施,以期通过本规划的编制,持续有效推进嘉定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的建设,并为后续各镇、控规单元层面、项目实施方案层面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提供依据和指导,编制本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示范意义。

二、规划范围及目标

同意规划范围包括老城特定区、云翔大居、黄渡大居、郊野公园四个片区,总服务面积29.74km2,除郊野公园外,其余三个片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为规划重点范围。

原则同意至规划期末,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6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70%~90%,排水标准3~5年一遇等涉水海绵城市指标体系。

三、规划思路

同意针对嘉定区海绵城市重点片区在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方面的重点问题和建设需求,通过旧城更新计划、建设工业区与居住区缓冲带、修复水体空间、构建生态格局、综合整治提升等措施,构建建筑与小区、绿地、道路与广场和水务系统的海绵建设方案。

四、规划措施

基于嘉定区重点片区规划建设情况,在老城特定区内将旧城更新、历史城区修缮和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以点带面,以源头分散措施和微小整治来盘活全局,切实提升嘉定老城区的径流综合控制水平,改善涉水环境和生态问题,凸显嘉定区历史文化底蕴的亮点。一是历史城区保护修缮:在不改变历史城区原有空间尺度、历史格局、景观风貌和建筑形体的前提下,重点针对历史城区中结合景观绿地、路面等要素的修缮工作植入微型海绵设施;二是公共海绵空间提升:重点在于对城市绿地空间和水体空间的保护、修复和整治,包括生态岸线建设、公共绿地建设等;三是老旧小区海绵改造:老旧居住区、公共与商业服务用地进行改造,植入源头海绵设施,同时解决雨污混接等问题。

在云翔片区,以海绵城市系统性建设+海绵生态格局构建为主线,新区优先保护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以轴带面,结合片区的水系改造和绿地系统建设,优化公共海绵空间格局,同时在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建设项目中都应重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对于已建成小区与保留工业用地应整体实施海绵功能提升与改造。一是海绵水体空间治理:在片区水系格局的整治过程中注重生态岸线的建设和滨水海绵空间格局的构建;二是海绵城市系统建设:要用海绵城市新理念和高标准指标要求去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系统和水务系统均应融入海绵理念,进行海绵综合管控;三是保留用地海绵改造:保留工业用地与已建小区应进行整体海绵提升与改造,做好工业用地与周边居住区的缓冲衔接,杜绝污染,在景观、功能上实现良性的融合。

在黄渡片区,以海绵城市系统性建设+保留工业区海绵改造为手段,新区优先保护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以面带片,结合片区的水系改造和绿地系统建设,优化公共海绵空间格局,同时在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建设项目中都应重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对于保留工业用地应整体实施海绵功能提升与改造。一是海绵水体空间治理:在片区水系格局的整治过程中注重生态岸线的建设和滨水海绵空间格局的构建;二是海绵城市系统建设:要用海绵城市新理念和高标准指标要求去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系统和水务系统均应融入海绵理念,进行海绵综合管控;三是保留工业海绵改造:北部保留工业园区应进行整体海绵提升与改造,做好与南部新建居住区的缓冲衔接,杜绝污染,在景观上、功能上实现良性的融合。

在郊野公园片区,通过营造自然空间大海绵体+集建区域小海绵体设计理念,依托郊野公园南田北林格局,优化农田品质,建设林带和湿地保育区,提升湿地品质,打造生态绿肾,构造自然蓄水的生态海绵,锚固区域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对于公园内的公共建筑和村居植入小型海绵设施,实施弹性指标管控,削减径流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水生态修复方面,基于海绵城市建设设计理念,建设高品质的公共海绵空间。对河湖岸线断面进行生态化改造修复,充分发挥河道净化功能。兼顾生态、景观及防洪的要求,构建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一是自然空间大海绵体:以农田、水体、疏林等自然大海绵体为基础,通过土地整治、河道整治和林地建设优化嘉北郊野公园的海绵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建设用地小海绵体:二是加强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广泛采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生态修复、低影响开发和景观营造手段,打造具有集中示范效应的生态海绵建设区。

五、总体评价

整个建设详细规划内容完整,基础资料详实,采用的设计原则、总体思路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建设规划与控详规划和专业规划相协调,其总体思路和实施途径合理,同意通过评审,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建设与管理依据。

六、建议

(一)关于基础资料

1、 关于该规划的编制形式,建议将“规划正本”、“编制说明”、“附图图集”等分开成本,可把规划要点提炼至规划正本,把对该规划的技术管理支撑内容提炼至编制说明,附表均可附在编制说明后面,有关附图图集亦可单独成册,以便于阅读、查询;文本开头的意见汇总、修改说明等,均可置于编制说明文本的附件中。

2、 补充《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7-2035)》、《上海市防洪除涝规划(2020-2035)》、《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上海市供水规划(2019-2035)》、《上海市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17-2035)》、《上海市海绵城市绿地建设技术导则》等,本市与嘉定区的水资源规划、节水规划亦可作为编制依据。

3、 排水系统现状的描述过于简单,建议适当补充排水设施的总体情况。水环境条件中涉及污染源的描述过于笼统,由于没有具体污染源数据,问题的描述缺乏依据,建议补充完善

4、 涉及排水管道覆盖密度,云翔大居表3.13现状为5.74km/km2,表3.9现状为2.86km/km2,黄渡大居表3.20现状为7.68km/km2,表3.23现状为13.08km/km2,且大于规划,前后都不一致,请核对。

5、 内涝防治标准是 50 年一遇还是 100 年一遇,前后表述不统一,请核对修正。黄渡大居的水面率应该是 8.88%(表4.21为 8.8%)。

6、 表 1.5 的云翔大居建设用地规模为 261.12 公顷,与文字表述的271.82 公顷不一致,请核。4 个重点片区的建设评估中土地使用平衡表和文字中关于现状水面率的数据不一致,如老城特定区的表 3.1中没有水域用地,文字中水面率为5.71%;云翔大居表3.2 水域用地比例为7.35%,文字表述水面率为7.7%; 黄渡大居表 3.16 中水域和未利用地为 19.01公顷,推算占比为4.45%,文字表述水面率为 4.4%,请核对统一。

(二)关于目标与标准

1、进一步评估2025年重点片区内94%面积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可能性。

2、关于规划期限,该规划文本中,缺少一节“规划期限”,规划目标、期限、基准年及相应指标等阐述不清晰,从规划内容中来看,似乎仅为“十四五期间2021~2025的规划部署;应说明该规划对远期是否有规划部署的要求,如无,则该规划就是“十四五规划,如有,则应补充远期的规划目标、期限、指标等;从项目投资内容中,可看到有远期实施项目的投资,规划中的“近期”、“远期”概念表述模糊,应予说明补充。

3、初期雨水截留比例∶"截流标准宜为 5mm,截流量宜为片区日均污水量的 20%~50%"。两个数值之间有什么关系?请说明。在初雨弃流章节中(P92),请提供弃流4mm雨水后可以作为雨水资源利用的依据。

4、海绵城市管控指标一览表中,建议增加现状值和全区目标值列,与规划指标值对应,以体现现状与规划差距及努力方向,目前的数据不完整,应予以补充完善。

5、径流系数和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不建议作为约束性指标;云翔大居、黄渡大居、嘉北郊野公园的水面率比现状有大幅度的提升,除郊野公园外,云翔和黄渡大居有没有实施的可能性,建议设计单位再作进一步的论证。雨水资源利用率云翔和黄渡大居均为3%,均高于全市要求的50%,应慎重。

6、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与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对应,在P81道路指标分解中规划新改建道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年径流污染控制率要达到53%,能否实现,应予以评估。另硬质地面按250m3/km2配置调蓄设施,规模太大,有没有必要,请复核评估。

(三)关于规划方案

1、细化与城市规划编制部门互动的过程,反映海绵城市规划介入互动的状况,进一步体现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生态红线规划等之间的相互衔接与相容。

2、嘉北郊野公园是新城的主要节点和上海重要的绿肺地标,进一步补充生态要素分析评价,体现海绵城市与其他服务功能的结合。

3、第 5 章,5.2 节,水体与绿地的空间格局,多次提到河道外 20~50m 范围用作水体缓冲区,绿地周边 30~50m 作为绿地缓冲区,并将相关范围的面积作为调蓄容量的计算依据,本规划 地块级别的详细规划,哪些水体有蓝线保护,蓝线的范围; 哪些绿地在规划用地上规定了绿地缓冲区,应该有有明确的说法,建议补充完善。

4、根据最新雨水规划,对已建一年一遇强排系统,如要提标,应优先采用绿色设施,按照0.6~1.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增设绿灰调蓄设施,满足3~5年一遇的提标要求;对已建自排区,处理好绿色调蓄设施水位与河道控制水位的关系,优先考虑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作为临时调蓄,辅以管道改造等措施,予以提标,而海绵设施中涉及的调蓄设施与雨水规划绿色调蓄设施应予以统筹,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新建排水系统,要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与排水系统管网之间的关系,在满足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化绿灰具体布局与规模,处理好绿灰设施的比例,绿灰结合,发挥海绵设施的削峰减排的效能。

5、处理好存在问题、规划目标与实施项目的对应关系,确保实施的项目能解决存在问题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6、结合碳达峰与碳中和战略要求,从低能耗绿色低碳等方面,进一步充实海绵城市运行保障机制。

7、 保障机制建议突出政府和社会两个平台,形成合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格局和社会参与推进机制。

8、附图待完善,图件图例说明等待补充,缺环境质量现状分区图,相关重点区域分析建议落在图上,为分区管控要求提供依据。如海绵设施出流对比分析图、径流污染物削减率对比分析图、内涝风险分析对比图等。

9、规划说明书中投资匡算实际上是一个综合性的投资,包括基础设施的投资、海绵设施建设的投资,目前把这些投资全算作海绵设施的投资不合理,应把海绵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投资拆分开来算。如拆分不清的,建议匡算就不列了,否则容易引起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