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9年11月01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19年嘉定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暨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本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管工作,倡导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6】411号)、《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沪建建管【2015】107号)等规定,结合本区建筑业实际情况,嘉定区建筑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建管所”)决定开展本区2019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暨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于嘉定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建筑业三级总承包资质企业、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核查名单见附件)
二、核查内容
按照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核查,结合本区建筑业企业情况,重点核查企业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到位情况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被核查企业以书面资料形式,装订成册送达至嘉定区建筑业管理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使用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资质所需技术负责人任命书、简历、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凭证原件;
5、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社保凭证原件;
6、中级及以上有职称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凭证原件;
三、核查程序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被查企业对照资质标准立即开始自查自纠。
2、各被查企业于2019年11月30日前,送达书面核查资料。
3、区建管所对企业送交资料书面核查,并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数据核对,对于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将依规要求限期整改。
四、相关要求:
1、被核查企业送达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企业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地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携带证书原件于核查期内送达至嘉定区建筑业管理所。
2、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请企业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电子版诚信手册。
3、企业如申请注销、撤回等事项,请于网上申报并提交申请。
4、被核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本次核查,并对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区建管所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联系方式及送达地点:
联系电话:59916647、59917527;
联系人:潘洁栋、陈晓曦;
地点:嘉新公路226号-1,嘉定区建筑业管理所资质资格监管室 A309室。
2019年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建筑业管理所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