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49 发布机构: 区建管委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主题分类: 办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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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定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委相关科室、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各燃气企业:

为做好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特制定《嘉定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915

 

 

 

嘉定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燃气管理部门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和本市、本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相关部署,更好落实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扬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坚持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坚持系统治理、形成合力,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建立本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底前,对本区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燃气供应站是否具备供气站点许可条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经营不合格燃气、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否对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等情况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2023年11月底前监督燃气经营企业完成排查中发现的各类严重风险隐患的整改。

第二阶段(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本燃气经营企业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2024年6月前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启动督察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罚,加快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底前,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工作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2025年底前,完成新型智能表具更换、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用户连接橡胶软管更换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等指标任务,基本建成管理要素明晰、管理手段先进、管理依据完善、管理成果显著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难点、全链条开展排查整治

一是针对燃气企业端存在的风险隐患。发文之日起,用一周时间对本区燃气场站全覆盖检查。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或个人;依法责令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供气站点许可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供应不合格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用户安全检查和安全事项告知不到位的燃气企业

二是针对燃气器具配件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燃气企业要落实对餐饮企业用气安全检查,对餐饮对排查出的燃气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器具及配件的等问题告知用户、指导整改。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收集、汇总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全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相关监管执法工作。

是针对燃气管道外损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燃气企业做好管道查监护,通过加密管线巡检频率等举措,提高燃气管道针对第三方损的预防能力。加大燃气管线工程的检查力度,确保燃气管线建设、维修、保养等工程文明施工。协调各街镇充分利用网格化手段,加大对违法占压燃气管道行为的巡查发现力度,违规占压燃气管道的堆物,违章建筑要及时清理和拆除。

是针对燃气用户端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燃气企业9月底完成对餐饮用户全覆盖自查,对存在严重隐患或符合燃气重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的行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对于不改正的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停气。重点检查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燃烧器具采用中压供气,未规范使用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燃气器具及配件,在地下或半地下空使用装液化石油气,在就餐区域使用燃气,在同一用气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气瓶总重量规过60公斤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私私装燃气管等。

是针对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坚持常抓不懈。防止时紧时松;要对无证经营燃气、违规提供气源、燃气管线外损等重大案件从快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深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加强协作,加强燃气安全的综合执法,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宽松虚软”等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别推进设施改造

一是加快实施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督促燃气企业摸清燃气老旧隐患管道情况形成清单,集中立项,分类实施。区老旧管道整治专班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统一协调配合作用,推进嘉定区老旧管道改造工作。“十四五”期内完成50.8公里老化燃气管道和1.3万户立管改造,进一步提升燃气管道运行安全性,降低泄漏风险,

二是大力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改造按照尽改,能改尽改;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政企联手,属地负责;政府补贴,各方共担”的原则,有序推动各类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实施管道化或电力替代改造2024年启动嘉定镇街道、嘉定新城核心区餐饮场所替代改造,2025年底完成集中城镇化地区餐饮场所替代改造,居民用户实现“能改尽改”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零新增”。

三是加快安全型配件的推广应用2024年底前,完成本区5.2万户既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接软管更换完成15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燃气橡胶连软管及调压器更换工作,减少居民用户端潜在事故风险。

四是加快推进燃气智能表具更换。加快切断型智能燃气表的更新替代,通过推进具有远程传输、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功能的智能型燃气表具的应用,进一步充实管道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手段,结合用户安检,及时发现并阻断用户的安全隐患。2023年计划更换10万户居民用户,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本区居民新型智能表具集中更换。

五是加大燃气安全培训宣传力度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使燃气用户树立正确的安全用气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主动配合燃气企业入户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检查,鼓励举报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各街镇和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燃气使用常识的宣传,特别是人员聚集的餐饮场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确保燃气运行安全。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设施管理科负责协调管理,区城市建设综合管理事务中心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燃气领域专项方案,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层层压实。要突出重点领域,深挖问题隐患,紧盯整改进度和质量;对排查整治不深不细或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三)强化工作协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要强化信用监管、联合惩戒,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闭环管控。深入分析研判,精准识别重大隐患风险,梳理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把“大起底、大整治”要求贯穿整个整治全链条过程中。

(五)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检查不落一户、整改有力有效,对督导检查过程发现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抄告有关街镇。